关于加强工会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根据《工会法》、《会计法》、《工会财务会计制度》和上级工会有关工会经费使用的规定,并结合我校的实际,对工会经费的使用支出做如下要求:
1、校工会及基层工会报销时,需凭有效票据到校工会财务办理。报销单应由经办人填写,基层工会主席签字后,由校工会主席签批方可办理。
2、开展各类活动时开据的发票应为正规发票,报销时需在发票上签写发票已验并签经手人姓名,同时基层工会主席和校工会主席需在发票上签字。
3、单张发票金额低于1000元(含1000元)的可办理现金付款,超过1000元的应办理转账支票。
4、填写报销单时,开支内容要填写清楚,发票内容应和开支内容相符,否则不予报销。
校工会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