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按照省总工会吉会办字【2018】7号文件关于在劳模、先进和一线职工中开展疗休养活动的相关规定,为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缓解工作压力,增加互相交流,激发为学校发展建设做贡献的积极性,校工会决定在今年暑假期间组织学校在职部分劳模、先进工作者和一线教职工到吉林省林业疗养院开展健康疗休养活动。
一、参加人员
1、获得省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及校级以上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三育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者;
2、学校教学、科研骨干人员和优秀教职工;
3、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一线工作而确实需要疗休养者;
4、各单位推荐,校工会认定确需疗休养的其他人员。
二、具体安排
1、疗休养地点:吉林省抚松县仙人桥镇省林业疗养院
2、疗休养时间:7月23日至7月27日,共5天。
3、出发时间:7月23日早6:30分从西校区(原林学院住宅)后门集合,乘坐旅游大巴车前往目的地(行车时间约5小时);
4、返回时间:7月27日7:30分从吉林省林业疗养院发车返回;
5、为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在疗休养期间校工会将组织疗休养教职工前往靖宇县参观杨靖宇烈士纪念馆。
三、具体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按照通知要求和分配名额认真组织落实,统一将疗休养教职工登记表及电子版于6月29日前上报校工会,过期视为放弃活动名额,邮箱:110009847@qq.com。登记表须基层工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公章。
2、患有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的人员不允许参加疗休养活动。此外,由于名额有限,曾参加过疗休养的教职工一般不再安排。
3、为方便管理,本次活动将疗休养教职工分成若干小组,每小组指派组长一名,负责管理和协调本组人员的各项活动;
4、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要服从校工会的统一安排和管理,不得私自安排外出旅游等活动,不得夜不归宿,不得组织、参与各类带有赌博性质的活动。一经发现除对本人进行批评教育外,校工会将对其所在单位两年内不予安排疗休养名额;
5、各基层工会的名单上报至校工会后不得私自更改替换,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与校工会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四、注意事项
1、疗休养教职工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
2、疗休养教职工要自带游泳衣裤、毛巾(浴巾)、防雨用具和户外活动衣物;不得将入住房间的毛巾(浴巾)拿到游泳池使用;
3、注意安全,妥善保管个人物品,防止丢失;
4、疗休养期间如需看病就医,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5、进行温泉浴时,每天最好不超过2次,每次不超过30分钟,避免体力消耗过大。洗浴后要适量饮水。
联系人:鲍清强 李洪涛
电话:64608037 18604497170
附件:1、2018年暑期健康疗休养名额分配表
2、2018年暑期健康疗休养登记表
校 工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